由每日都會收到MSG變成現在你要等佢覆MSG,無所謂。
反正這個結果不正是你一直要求的嗎?
只要無所謂了,就無所謂。
不要再發了。
Thursday 1 October 2015
Saturday 29 August 2015
錯愛
這個故事並不很淒美。
愛一個人不用講資格,但吃醋要。
他跟別人可以光明正大放相說笑,
和她在一起的時候,卻秘密得不可以留下證據。
她不高興。
她好想可以好像正常女朋友般撒嬌吃醋放閃,
或者,至少,就當她是個普通朋友也好,
至少,和普通朋友交往,也不會避忌得隻字不提。
更何況他們原本,是好朋友,至少她一直以為是。
但自從那次開始,好朋友的身分沒有了,她只能像隱形人般存在。
他無法理解公開關係的重要性。
他說是因為太愛她。
她卻寧願不愛。
Tuesday 25 August 2015
四年
差不多四年了,對上一篇文章的日期是2011年10月。
多得FACEBOOK,我們每天就把零碎的感受放上NEWSFEED,有時甚至煩人地一天POST上六七篇,只為呃一些不實在的LIKE,好等自己有個被注視的錯覺。
四年間寫字呃LIKE的機會不多也不算少,只是有時想有系統地整理一下自己的故事,靠TIMELINE還是有些困難;加上這些年來以賣字為生,也不盡是寫我想寫的東西,(不用寫我不想寫的東西已經是大幸),於是,好想有個自己的地盤繼續說自己想說的故事,可惜試過好多方法,都行不通。
大概要由留在這裡的舊故事開始延續,我才有感覺吧。
中間留白了的四年,就由他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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