興之所致
search了一位朋友的blog
原來
他為她做過許多讓其他女孩子妒忌的事
難怪
他總是感性地 憑歌寄意
畢竟 也三年了
然後我在想
如果 不浪漫是一項罪名
那為什麼 懂得浪漫的人 也要被撇
也許 不是感情變了
只是 人長大了
使得那些從前認為浪漫感動的事情
都變成了回憶 -- 那些 "現在做甚麼也不比以前好" 的回憶
"" 擦光所有火柴難令氣氛像從前閃耀 ...
就當普天之下情人節只得 數秒 ""
sadly true...
Sunday, 14 February 2010
欲望無限 福氣有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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